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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图书馆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办法
2014-03-10 17:51   审核人:

 

 

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评价图书馆绩效的最重要标准。图书馆在努力改善服务设施、技术、环境条件的同时,有必要加强对图书馆员的服务意识教育和服务能力的培塑,树立标杆、典型示范就是一条重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必要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作用。为此,经研究决定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3月至20146月。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名额
    1、参评对象是我馆全体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

2、本次活动将评出7名“服务之星”。
    三、“服务之星”的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具有较强的图书馆职业意识和读者服务意识。

3、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仪表整洁,礼貌热情,语言、举止文明。
    5、善于同读者沟通,同读者保持友好关系,受到读者好评。
    6、钻研业务,服务效率高,差错少。

7、对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能积极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8、具有服务创新的能力。
    四、“服务之星”的评选办法
    参评对象由基层推荐,图书馆党政联席会议结合其表现、推荐情况、职工和读者意见,初选公示后最终确定当选者。

五、“服务之星”的管理

1、“服务之星”今后每年评选一次。

2、对被评为“服务之星”的同志予以适当奖励。

3、在其他先进评比活动中,于同等条件下,“服务之星”优先。

4、当选“服务之星”的同志,若出现工作重大失误,或者服务质量明显下降,或者有违法乱纪行为,其称号将被随时撤销。

 

 

 

新乡学院图书馆

20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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