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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2021年09月03日 19:15  点击:[]

 

 

图书馆是收藏文献资料、保存和传播人类优秀文化成果的重要场所,为确保图书馆、馆藏文献资料、图书馆设备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一、图书馆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副馆长和馆办公室协助馆长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应对全馆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及读者进行安全、保卫方面的教育,负责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切实贯彻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图书馆各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图书馆安全保卫措施,检查本部门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馆办指定一人具体协调全馆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图书馆安全保卫措施

1.图书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带领外人入库,更不允许外人操作计算机等相关设备。

 

2.调离图书馆或调换岗位的工作人员应立即交出原来所配备的钥匙。

3.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对违反者要加强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告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4.对本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加强“五防”教育(防火、防水、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应及时整改。发生事故时,应组织人员抢险救灾、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5.防火措施

(1)馆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明火,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吸烟。

(2)馆内不准使用电炉等不安全电器,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器。

(3)各部室设兼职消防员1名或多名。

(4)各部室工作人员和兼职消防员要熟知本科室重要线路和电闸部位,下班后关闭各种电器开关,拉闸断电;经常检查线路,及时报修检修,做到消除隐患。特别要注意停电之后及时关上各种电器开关。熟知消防方法、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6.防盗措施

(1)各部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本馆出入库制度和书刊借阅制度,不得私自将书刊资料和公物携带出馆。

(2)各阅览室应加强书库的巡视,不能擅自离岗。加强各阅览室出入口管理,防止盗窃书刊或公物事件发生。如发现盗窃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3)下班之前要仔细检查门窗,关窗锁门。

7.防水及防止其他灾害措施

(1)刮风下雨及时关好门窗,检查有无漏雨现象,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如有损坏及时报修。

(2)冬天及时检查暖气管道是否漏水,经常检查水管、厕所水池有无堵塞、漏水现象并及时报修。

(3)未加工上架的图书资料必须放置在桌面上或木架上,不准直接堆放在地上。

(4)严禁在馆内特别是书库内存放食物,以防鼠害和虫害。

(5)严格执行计算机管理使用规定,防止硬件损坏和病毒入侵。

8.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及时通报情况。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及时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并尽量处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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