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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须知

2022年02月22日 16:23 王思思 点击:[]

 

一、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方可入库,入库应保持安静、整洁,遵守有关纪律。

二、本馆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在每楼层检索机处进行文献检索,根据RFID联合查询系统提示的物理位置及索书号和书名,可尽快找到所需图书。

三、从书架上取书后,阅毕不借的图书,应自觉放回原处,不可将图书随意乱放,以免乱架。

四、书库和阅览室都设有还书车,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的图书,阅毕后应放在还书车上或放回原位置。确定所选图书后,可去一层总服务台或自助借还机处办理借阅手续。

五、借阅数量:学生每人10册;教师每人20册。

       借期:教师为90天;学生为60天。

六、外借图书的范围仅限于普通图书,珍本书、特藏书、工具书仅供阅览,一般不外借。

七、图书外借: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情况,如有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或加盖污损章。否则,由借书人承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借书后,要注意核实借书册数及还书日期。

八、图书续借:读者可到馆或图书馆网站续借,每册图书可以续借1次,借期顺延30天。

九、图书逾期后系统会自动关闭读者的借书、续借、预约等功能,停用时间=逾期时间。

十、对于已全部借出的图书,读者可以上网预约,预约有效期为7天,预约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以发出邮件之日起,预约图书保留3天。

十一、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顺延至假期后两周内归还。

十二、图书馆所有图书均属于学院的固定资产,读者借出图书后要妥善保管,损坏、丢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学院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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