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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读者须知

2022年05月06日 16:30 王思思 点击:[]

 

1、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

2、言行举止要文明,不大声喧哗;不穿拖鞋、不着过于暴露服装进入馆内,馆内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

3、爱护环境,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不乱涂乱画,不踩踏墙壁和窗台。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4、爱护图书资料和各种电子设备,不涂抹损坏图书,使用馆内电子设备时不得更改其系统设置。

5、图书馆为重点防火单位,馆内所有地方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6、安全用电,禁止在馆内使用多孔位插线板,不得为电热宝、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7、空调温度由楼层管理员统一管理,读者不得擅自调温。

8、读者依据座位预约使用阅览座位,若有冲突,以座位预约为准。

9、严禁占座,读者离开座位30分钟即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有权使用该座位。离开时做到人走物清,若有丢失,自行负责。

10、阅后未借的图书请尽量放回原位或服务台,不要随意插放。

11、禁止在书架中间学习,不随意移动图书,严禁将图书馆的图书摆放在地上。

12、书架、书墙、窗台处不得存放自己的私人物品,如有发现,立即清理。

13、爱护馆内家具,禁止随意挪动家具,严禁攀爬踩踏书架、桌椅等。

14、读者不得进入电井间、水井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

1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且不听工作人员劝阻者,记录学号。累计三次,停卡一天;累计五次,停卡三天;累计十次,停卡一学期。

16、遵守图书馆在特殊时期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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