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学生反应图书馆“占座”现象日益严重,“占而不坐”的行为造成了学习资源的浪费,破坏了图书馆原本文明健康的学习秩序。为了维护图书馆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保障读者公平合理使用公共资源,根据图书馆相关规定,自2024年9月19日起,图书馆将进行常态化清理读者滞留的个人物品。具体安排如下:
一、清理对象
占座或违规放置在图书馆各公共区域的所有个人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资料、电子设备、文具、衣物、马扎、水杯、坐垫、雨伞、食品等。
二、清理区域
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天不定时巡视,对图书馆所有区域滞留物品进行清理。
(所有留置于阅览桌面、座椅、地面、窗台、储物柜、遗留物品暂存处以及遗留物品存放处等处的个人物品均在清理范围内。)
注:对于矿泉水、饮料、食物等占座物品,将以“无主废弃物”处理;对于“读者馆内遗留物品暂存处”无人认领的占座水杯、纸巾等物品,以“无主废弃物”清理;对于“个人借阅图书”定期作“还书”处理,若有逾期费用,自行负责。
三、滞留物品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各楼层服务台
四、滞留物品领取规则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规定时间找图书馆老师,仔细阅读《新乡学院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并签署承诺书后领取。
五、其他说明
1.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不保管读者个人物品,请大家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自觉做到“物随人走,人离位清”,若出现物品丢失、损坏、被冒领等情形,责任自负。
2.图书馆7楼数字化阅览空间为读者提供电子资源查询、上网及文档编辑等服务,不作为自习室使用,不使用电子设备的读者请到图书馆其他阅览区域学习。
3.凡滞留物品超过两周未领取的,将做为无主物品或读者丢弃的物品处理。
4.被清理累计三次,停卡一周;累计五次,停卡一个月;累计十次,停卡一学期。
5.请广大读者共同维护图书馆学习环境,自觉做到不占座、不占用公共空间,文明使用公共资源,共同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秩序。
重要提示:所有读者请务必在2024年9月19日前取走个人遗留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期待您的理解与合作!
图书馆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