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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021年09月03日 19:12  点击:[]

一、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窗口。全馆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图书馆事业,安心图书馆工作,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和图书馆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贡献力量。

二、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执行学校和本馆的规章制度。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树立读者第一、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热情主动服务,解答咨询,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礼貌待人。尊重读者,切忌对读者不理不睬,不与读者争吵,不对读者品头论足。

四、在岗时应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态度大方。

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推迟开门,提前关门,更不能提前驱赶读者。

六、认真执行《图书馆文明服务条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不串岗闲聊,不大声说笑打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擅离岗位,做到有事先安排好工作再请假。

七、团结互助,文明服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弘扬正气,敢于与不良现象做斗争。

八、模范执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不利用工作之便超量超期借阅书刊,更不得在书刊采编、加工、典藏、入藏各个环节上私自挪用。所有工作人员借阅文献必须同读者一样办手续。

九、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和建议,工作中出现差错,应主动向读者道歉。对违反馆纪、馆规的读者,要耐心教育,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批评教育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处理;切忌训人、整人。

十、接待来馆参观的客人,应主动问好,热情接待,礼貌迎送,切忌木然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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